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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巋教授在行政法學領域貢獻了一系列深度論文,以下是他的主要成果:1994年:沈巋教授與《行政法學研究》合作的《現代行政法的精義——平衡》,探討了行政法的平衡理論。1996年:- 《平衡論:對現代行政法的一種本質思考》(與王錫鋅合作),發表在《中外法學》第4期。
委任立法是通過立法權對行政權進行制約,行政程序是事中控制行政權,司法審查是司法權對行政權進行制約。可以看出,這種理論體系還是以行政權力為核心來構建,強調控權,不重視相對方應有的地位位置。改革開放初期,我國行政法學界也有過關于行政法性質、功能的爭論,提出了控權、保權以及既要控權又要保權的三種理論觀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殘者殘前對非婚生子女負有撫養的義務,因而未滿16周歲或者因殘疾而不能獨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應屬于被撫養人。
通過本研究,作者旨在探討行政法制約激勵機制在實現行政活動公平與效率的平衡方面的作用。基于對羅豪才教授提出的行政法平衡理論的深入理解,論文詳細分析了制約激勵機制在行政法中的應用,并提出了相應的理論框架和實踐建議。在撰寫過程中,多位老師給予了寶貴的指導,使論文的質量得到了顯著提高。
第一章,將行政獎勵定位為行政法的基石,對既有概念進行反思并重新定義,使其更貼近現實,便于深入研究行政獎勵的性質、分類和功能等核心問題。
第一節: 非強制行政行為與政府行為模式的變革,分析了行政獎勵與強制行政行為的關系。第二節: 激勵機制在行政法中的作用,包括其概念、背景和行政獎勵作為激勵機制的體現。第三節: 博弈論在行政獎勵中的應用,揭示了行政獎勵的博弈特性及結構。
現代行政法研究涵蓋了一系列核心理論,首先探討的是行政法的核心內容及其理論模式,它強調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支柱。失衡與平衡是行政法研究中的核心議題。當行政行為與法律規定之間出現失衡時,如何通過制約和激勵機制尋求平衡成為現代行政法學的焦點。
這三個部分內容體現的中心原則,是以權力制約權力。委任立法是通過立法權對行政權進行制約,行政程序是事中控制行政權,司法審查是司法權對行政權進行制約。可以看出,這種理論體系還是以行政權力為核心來構建,強調控權,不重視相對方應有的地位位置。
1、肖澤晟在科研領域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他的論文《論政府采購的性質》因其深入的分析和獨特的見解,榮獲世界華人藝術學會頒發的優秀論文獎。這篇作品展示了他對公共采購領域理論的獨到理解。緊接著,他的另一篇論文《行政訴訟中的憲法適用問題》在中國人民大學征文中脫穎而出,斬獲二等獎。
2、他還積極參與教材編寫,參與了朱維究、王成棟主編的《一般行政法原理》的編寫,撰寫了其中的21章(行政合同)、22章(行政強制)和27章(行政訴訟),總計約6萬字,對行政法理論有深入研究。在學術論文方面,喻文光的貢獻頗豐。
3、此外,肖澤晟教授在《行政法學研究》2003年第3期中分析了公物的范圍,討論了國務院國資委財產管理的問題。他與高琪合作的《論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中的幾個問題》在2002年發表,探討了行政執行的復雜性。對于BOT法律問題,肖澤晟在2003年春季的《南京大學法律評論》中指出了一些誤區。
1、為即將步入法學領域畢業的同學們,精選了20個新穎且易于撰寫的本科論文主題,這些題目針對2023屆法學專業畢業生,提供了實際操作的參考點。首先,你可以探討";家庭暴力中正當防衛的界限探討";,深入剖析其理論與現實的契合點。
2、必考科目: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私法,合同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知識產權法,法理學,行政法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概論,國際法,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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